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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後的賠償損失

合同解除後的賠償損失

合同解除後的賠償損失
即使合同解除也要賠償損失

《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從法律規定來看,合同解除後約定違約金低於開發商損失的,開發商可要求增加,而這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即前後房款的差額。可見,即使合同解除,購房者也要賠償相當於開發商的損失。


以上就是商品房降價能不能要求退差價的相關法律規定和原則,由此可見一旦簽訂了合同,就不能隨便解除。購房合同本身就是一種買賣合同,購房者簽訂時就應該知道買賣是有賺有賠的,因此簽訂了購房合同就要承擔房屋降價的風險。但是,合同是充分尊重當事人自由意志的,如果合同中約定了這項退房或者補差價的約定,法律也不會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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