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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和註銷的區別

公司清算和註銷的區別

公司清算和註銷的區別主要是:清算是註銷的必經程序,註銷後意味着公司已經死亡,如果公司尚欠工資,要向清算小組申報。公司註銷是指已經成立的公司基於一定的原因而消滅其獨立法人資格的法律行為。清算是指是指公司註銷或者宣告破產後,依照一定的程序了結公司事務,收回債權、清償債務並分配財產,最終使公司終止消滅的程序。

公司清算和註銷的區別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三)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決議解散;(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標籤: 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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