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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申請程序是怎樣的

工傷認定申請程序是怎樣的

工傷認定申請程序是怎樣的

申請工傷認定的時候一定要知道應該向哪個部門提出,根據法律中的規定,此時可以受理並做出工傷認定結果的部門只能是各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而在申請認定的時候也會涉及到具體的程序,那工傷認定申請程序是怎樣的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 一)、申報

1、單位申報

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後,用人單位應將傷者立即送往就近的醫療機構搶救併到約定醫院醫治。同時,應在傷亡事故發生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30日內書面向工傷保險部門報告傷(亡)事故情況,填寫並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和首診病歷本、旁證材料、身份證、工卡等有關材料。

2、員工或親屬申報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申請認定的,員工或親屬可在傷亡事故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工傷保險部門報告傷(亡)事故,填寫並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和首診病歷本、身份證、勞動合同(或暫住證、工作證、工卡)、旁證材料等有關材料。

(二)、受理

如員工或親屬的申請超過一年的期限,工傷保險部門將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

如申請材料不全的,工傷保險部門出具《收件回執》和《補齊材料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補齊相關材料。

如單位、員工或親屬的申請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且材料齊全,工傷保險部門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執》給申請人。

(三)、調查

對員工或其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保險部門應對其用人單位發出〈〈關於傷亡事故處理的通知〉〉,要求單位提供相關材料,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如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提出相反證據的,視為對員工或其親屬提供的證據材料無異議。

如有需要,工傷保險部門可對員工傷亡事故進行調查,單位、員工或家屬應如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單位有意隱瞞傷亡事故真相,提供虛假證據或數據等材料以及拒絕配合事故調查的,工傷保險部門可以拒絕支付該項工傷保險待遇的各項費用,轉由用人單位負擔。

( 四)、認定

工傷保險部門應在正式受理後60日內做出認定結論,開出《工傷認定書》,並對仍需要繼續治療的工傷職工開出《工傷員工醫療期告知書》,通知用人單位、員工或其親屬。

對認定為工傷並需要繼續住院治療的參保職工,同時開出《工傷保險醫療費用記帳通知書》和《工傷保險住院結帳單》,通知工傷約定醫院允許其記帳醫療(門診醫療費由用人單位先墊付,醫療終結後到工傷保險部門核銷)。

對認定為工傷並需要治療的未參保職工,則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報銷。

其實也不算太複雜,只要事先有一定的瞭解,那基本上都是可以順利的進行認定。而這個過程中,申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齊全,就影響認定結果作出的時間。並且還有可能因為一些特殊情況的出現,導致工傷認定中止。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標籤: 認定 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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