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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糾紛可通過哪些方式處理?

工傷糾紛可通過哪些方式處理?

工傷糾紛可通過哪些方式處理?

一、工傷糾紛可通過哪些方式處理?

發生工傷事故後,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 雙方協商

勞動者因工負傷、致殘、致死後,單位或者勞動者應當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在確定屬於工傷後,單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屬協商賠償數額和範圍。單位履行了賠償義務,受害人無須再經過其它程序。

2、 申請勞動仲裁

雙方協商不了,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不再向法院起訴的裁決結果應當服從。

3、 民事訴訟程序

受害人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在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工傷事故處理應注意什麼

1、工傷事故處理的時間限制

工傷事故的處理不允許拖延時間,必須在一定時間(一般在3個月)內結案。如果遇到特殊情況,調查有困難的,最長也不得超過半年時間。而且對工傷事故的結案和處理,一律應予以公佈。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2、工傷事故調查和處理的原則

(1)企業應嚴肅認真地調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原因,查明責任,確定改進措施,並指定專人限期貫徹執行。

(2)對一般事故或性質惡劣的小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後兩天內,查明責任,找出原因,提出防範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

在勞動者遭受工傷之後,此時用人單位就需要承擔相應的工傷賠償責任,如果是用人單位拒不賠償的,此時勞動者可以選擇多種方式來處理,當然,如果是想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處理的,一定要經過勞動仲裁,因為勞動仲裁是處理勞動糾紛的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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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工傷 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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