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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結清後怎麼寫?

工傷賠償結清後怎麼寫?

工傷賠償結清後怎麼寫?

一、工傷賠償結清後怎麼寫?

工傷賠償結清後可以寫一個收條。收到工傷待遇賠償收條實際上是一種收訖(收到)的憑據,起到已支付或已收到的證明作用。可以用收據(有格式或規範的財務收據填寫)形式,也可以用收條形式。只要寫清收到款項數額,事由,收據人即是有效的收據了。

工傷賠償金可能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寫清:今收到,單位支付的工傷賠償金(或工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元。簽名,年月日,即是有效的收據了。

二、工傷賠償的項目有哪些?

(一)治(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四)康復治療費。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五)輔助器具費。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處理工傷賠償問題,首先需要確定用人單位有沒有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已經購買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負責醫療費等相關費用的賠償。未購買的由用人單位自行賠償,此時用人單位就可以和勞動者協商賠償的具體款項,在賠償完成之後,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出具收條。

標籤: 賠償 工傷 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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