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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後租金如何處理?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後租金如何處理?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後租金如何處理?

一、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後租金如何處理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收取租金的一方要按實際情況退還租金。承租人要返還租賃的房屋,如果一方有過錯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房屋租賃合同無效情形及條件

(一)因簽訂合同主體不適格致使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權代理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越權代理人簽訂又未經追認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因租賃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致使服務租賃合同無效:

1、違法違章建築的租賃合同無效:違法違章建築物的租賃合同,一般應認定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合法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1)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

(2)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

(3)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築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4)必需經由公安消防機構驗收的房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房屋;

2、房屋租賃期限過長:房屋租賃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3、共有房屋的無效:共有房屋的出租在共有人之間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應當經其他共有人同意,否則所訂租賃合同在共有人不予追認的情況下將被認定無效。

4、房屋轉租的無效情形: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而擅自將房屋轉租,出租人有主張承租人與次承租人簽訂的轉租合同無效。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屋租賃合同只要被認定為無效,那麼就需要把獲得的租金或者是其它財產全部的返還,不能返還的也需要折價補償,其目的性就是為了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權益和利益不受到損失,這可以由雙方來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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