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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違法建築怎麼處理?

農村違法建築怎麼處理?

農村違法建築怎麼處理?

一、農村違法建築怎麼處理

(一)當事人在無土地規劃、準建手續的情況下,在農村土地上建造房屋,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國土資源局)可以實施的行政處罰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國土資源局)有權實施以下行政處罰:

1、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

2、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

3、可並處罰款。

(二)鄉、鎮人民政府可以實施的行政處罰。依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違法建築表現形式及其性質

1、在農用地上建造的建築物。

顧名思義,所謂“農用地”就是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

在未辦理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前,擅自在農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明確為相關法律所禁止,屬於違法建築。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

《森林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進行勘查、開採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應當不佔或者少佔林地;必須佔用或者徵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並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2、在農村建設用地上建造房屋

農村建設用地包括村民宅基地,鄉鎮企業用地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及公益事業用地。

(1)、非本村村民或者非本村村辦企業,需要使用農村土地的,應當先走國家徵地手續,將土地性質變為國有土地,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後,方可在該地塊上建設,否則該建築就屬於違法建築。

(2)、本村村民或者本村村辦企業,在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在農村建設用地上建造的房屋屬於違法建築。

違法建築的所有權人應嚴格核查拆除單位是否按照法律程序對自己的違法建築進行拆除;如拆除單位未按照程序進行拆除,所有權人完全可以拒絕違法拆除。同時,拆除單位儘快拆除違法建築的目的是為了達到推進與自己利益關係的工程進展等目的,違法建築的所有權人只要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自己申請複議的權利等等,必然可以使拆除單位的進展放緩,這樣就能為違法建築所有權人爭取得到談判、補償的機會。


標籤: 農村 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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