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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必備條款有哪些

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必備條款有哪些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必備條款有哪些

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必備條款有哪些

對開發商資質進行了相關調查,到施工工地進行了實地察看,選定了商品房後,接下來就要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了。籤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僅是在合同上簽字那麼簡單,由於合同文本一般由開發商提供,合同不可避免地有利於開發商,購房者一定要認真審查合同的相關內容,避免陷阱和風險。購房者一定要在還未簽訂合同、未交購房款前,與開發商進行談判,盡力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一旦簽訂合同、交付房款後,才發現合同有問題,就為時已晚。

商品房買賣合同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二、籤商品房買賣合同注意什麼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這一條款主要確定誰是賣方、誰是買方,也就是確定誰是合同當事人,一旦發生糾紛進行訴訟,要據此來確定原被告的訴訟主體資格。在該條款中,一定要寫明賣方的名稱、註冊地址、營業執照註冊號、企業資質證書號、法定代表人姓名、賣方的聯繫方式等,購房者應要求其提供營業執照原件,查看是否通過了最新年檢,貼有年檢標記,經營範圍中有無房地產開發、銷售內容。一定要注意賣方的名稱、註冊地、法定代表人等相關信息與工商登記是否一致,賣方的名稱與公章是否一致。

在商品房銷售過程中,開發商有時會自行銷售,有時會委託代理人銷售。若購房者通過代理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一定要其出示以下資格證照的原件:

1、由工商頒發的營業執照,含房屋銷售代理範圍。

2、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經紀人資格證書》。

3、由房地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地產經紀人資質證書》。

4、由開發商與代理人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委託書,其委託範圍是否包括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但即使代理人有權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中的賣方仍然應填寫開發商的名稱而不是代理人的名稱。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該條款規定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在該條款中一定要寫明土地的取得方式、土地使用證號、使用年限、規劃用途、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施工許可證號、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等,以上信息表明該商品房是否有合法的手續,這是能否辦理房產證的關鍵。一定要審查以上證號與五證是否一致,並認真審核五證的真偽。

該條款還應寫明商品房的具體坐落位置、用途、結構、層高、房屋朝向、門牌號、陽台、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建築面積等,以上信息將商品房的具體位置、大小確定下來。購房者可要求將購買的商品房房的房屋平面圖作為合同附件,並要將房屋平面圖與規劃設計圖仔細核對。

商品房買賣合同除了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外,在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時一般都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為主要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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