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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肇事司機逃逸怎麼懲罰?

酒駕肇事司機逃逸怎麼懲罰?

一、酒駕肇事司機逃逸怎麼懲罰?

酒駕肇事司機逃逸怎麼懲罰?

酒駕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交通管理部門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方面

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的安全。交通運輸與廣大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緊密相連,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就會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因此,其本質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客觀方面

客觀方面表現為在交通運輸活動中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3、主體方面

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其中,本罪的主體可分為兩大類:

(1)、交通運輸人員:交通運輸人員不僅僅包括在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上的駕駛人員,而且還應當包括一切直接從事交通運輸業務和保證交通運輸的人員,比如(1)交通設備的操縱人員,如扳道員、巡道員、道口看守員等;(2)交通運輸活動的直接領導、指揮人員,如船長、機長、領航員、調度員等;(3)交通運輸安全的管理人員,如交通監理員、交通警察等,他們擔負的職責同交通運輸有直接關係,一旦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都可能會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2)、非交通運輸人員,如非司機違章開車在交通運輸中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也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主體。此外,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上述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也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4、主觀方面

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這種過失是指行為人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造成的後果而言。行為人在違反規章制度上有可能是明知的,如酒後開車、超載、超速等,但對自己的行為造成的後果應當預見而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雖已遇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了嚴重後果。

交通肇事逃逸一旦發生的話,那麼需要按照我國法律當中的規定對此進行不同的處罰,如果是存在着喝完酒之後駕駛機動車輛導致嚴重後果的,那麼只要達到了醉駕的程度,就必然是需要按照危險駕駛罪懲罰,如果説後果比較嚴重的話,還有可能會構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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