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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註冊商標罪怎麼認定

假冒註冊商標罪怎麼認定

假冒註冊商標罪怎麼認定

商標分為一般商標、註冊商標以及馳名商標。其中只有經過註冊登記之後,成為註冊商標的,那才會獲得法律更多的保護。而實踐中假冒註冊商標的行為,在達到一定標準的情況下也會按照犯罪來處理。那此時對假冒註冊商標罪怎麼認定呢?下文中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對假冒註冊商標罪怎麼認定

首先,凡是經過商標權人許可的使用,無論是有償使用還是無償使用,都不可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定罪處罰。按照商標法第26條的規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但是,應當注意只要經過商標權人的許可,即使在尚未報商標局備案之時使用他人註冊商標,也不能以本罪論處。

其次,根據刑法的規定,只有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行為才能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定罪處罰。如果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似的商標,便不得以本罪論處。因此,在認定假冒註冊商標罪時,判斷行為人使用的商標是否與他人的註冊商標“相同”,就顯得非常重要,它涉及能否認定行為人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的基本定性問題。

二、假冒註冊商標罪如何量刑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應當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相信大家在閲讀了上文的內容之後,已經清楚的知道要對假冒註冊商標罪怎麼認定了吧。其實假冒註冊商標的行為,並不一定就會構成犯罪,此時還要看實際的情況是怎樣的,通常在達到了法律規定的此罪立案標準之後,才會定罪為假冒註冊商標罪,之後才是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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