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徵地拆遷解答 >土地徵收律師解答 >

揚州市經濟開發區土地徵收

揚州市經濟開發區土地徵收

揚州市經濟開發區土地徵收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經濟開發區

經濟開發區根據開發區的規模等級,可以分為國家級開發區,省級開發區,市級開發區等。由國家劃定適當的區域,進行必要的基礎設施建設,集中興辦一兩項產業。同時是給予相應的扶植和優惠待遇,使該區域的經濟得以迅速發展。

開發區由某一個地方政府規化一個專門的區域,成立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和開發區投資有限公司,投入資金進行開發區的載體建設,比如《七通一平》、《九通一平》等等。開發區也具有政府職能部門的性質,開發區的主要管理人員經常是當地政府行政管理的高層人員來兼任或專職。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chaiqian/zhengshoujieda/066ex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