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與非法拘禁區別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關注:2.33W次 尋釁滋事指在公共場所內起鬨搗亂、無理取鬧、毆打他人、橫向霸道、肆意挑釁等,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該罪屬於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犯罪客體是社會秩序。非法拘禁較多的是和被害人之間有糾紛或其他利害關係。 標籤: 非法拘禁 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尋釁滋事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bianhu/fanzuijieda/npz39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