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銀盜竊和職務侵佔怎麼區分
-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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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收銀員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侵佔單位財產的,則屬於職務侵佔。如果沒有利用職務之便的,則屬於盜竊。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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