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交易行為是指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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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交易行為是指以下這些:
1、強買強賣商品。
2、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
3、強迫他人蔘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
4、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
5、強迫他人蔘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
6、其他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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