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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案件立案程序

環保案件立案程序

環保案件立案程序

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人可能不會保護環境,甚至有的人還會去破壞環境,如果這種情況發生的比較嚴重的話,還是會構成犯罪的,那麼環保案件的立案標準是怎樣進行確定的?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瞭解相關法律知識,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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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案件立案程序具體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規定執行案件立案程序標準如下:
一、人民法院受理執行案件需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或者移送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者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
  3、申請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4、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有給付內容,且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
  5、義務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6、屬於受申請人民法院管轄。
  二、申請執行應提交下列文件和證件:
  1、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一般應由當事人依法提出申請,再由一審案件承辦人註明生效時間;
  2、申請執行書。申請執行書應當寫明申請執行的理由、事項,執行標的以及申請執行人所瞭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
  3、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副本、仲裁裁決書、公證債權文書及執行證書等;
  4、申請執行的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的,應提交居民身份證複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
  5、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繼承或者承受權利的有效證明文件;
  6、其他應當提交的文件或者證件。
  三、管轄
  1、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的由一審人民法院管轄;
  2、申請執行仲裁裁決和公證債權文書的,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四、申請執行期限
  1、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2、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決書、裁定書、行政賠償調解書,申請人是公民的,申請期限為一年,申請人是行政機關、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期限為180天;
  3、行政決定的申請期限為180天。
  前三款規定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計算;法律文書中沒有規定履行期限的,從該法律文書送達當事人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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