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概念 擾亂公共秩序罪 關注:2.92W次 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或者擅自佔用頻率,經責令停止使用後拒不停止使用,干擾無線電通訊正常,進行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標籤: 通訊 無線電 秩序 管理 擾亂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zuimingku/raoluanzhixu/6o4k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