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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果是什麼 土地使用税不交行嗎

後果是什麼 土地使用税不交行嗎

大家都知道税務對於任何一個國家來説都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國家的主要來源基本上都是税務。所以説對於税務方面的事情我們如果有繳納的義務的話我們是需要進行繳納的。對於税務當中其中就有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可以不繳納嗎?

土地使用税不交行嗎?後果是什麼?

不交土地使用税,按照税收徵管法規定,要進行補交,並加收滯納金和罰款的,不會影響税務登記證。

城鎮土地使用税是對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內使用國有和集體所有的土地為徵收對象的税種。納税人是通過行政劃撥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土地使用税是按每年每平方米徵收的年税。

如果小規模納税人使用了國有和集體所有的土地。就發生了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義務。不交是不行的。

核算:

每月末,企業應按規定計算出應繳納的土地使用税,作如下會計分錄:

徵收標準

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户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城市規劃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税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税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税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税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税額計算

城鎮土地使用税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税法規定的單位税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税額=應税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税額

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額,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房產税、車船使用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均採取按年徵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例」武泰鋼材進出口公司擁有自用房產原值600000元,允許減除20%計税,房產税年税率為1.2%;小汽車2輛,每年每輛税額300元;載重汽車3輛,計淨噸位15噸,每噸年税額60元;佔用土地面積為15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額為6元;税務部門規定對房產税、車船使用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在季末後10日內交納,1月31日計算本月份應交納各項税金。

月應納房產税額=5760/12=480(元)(即:(600000×0.8×0.012)/12)

月應納車船使用税額=3300/12=275(元)(即:(300×2 60×15×3)/12)

月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税額=1500×6/12=9000/12=750(元)

根據計算的結果,提取應納房產税、車船使用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會計分錄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1505

貸:應交税金——應交房產税 480

應交税金——應交車船使用税 275

應交税金——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税 750

對於土地使用税不交行嗎的問題在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當中規定的是不可以的,土地是一個寶貴的資源,是屬於我們國家的,對於土地的使用來説税務是我們的義務,我們如果違反不繳納的話是會有相應的罰金作為處罰的,所以説我們應該按時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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