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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土地使用税標準是什麼?

石家莊土地使用税標準是什麼?

民以食為天,糧食需要土地來種植、收割,而土地屬於國家所有,我們要使用土地,必須獲得土地使用權,取得土地使用者,並且需要交納國家規定的税費,石家莊當然也不例外,那麼石家莊土地使用税標準是什麼一定是石家莊人民比較關注的問題,下面由我來向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石家莊土地使用税標準是什麼?

一、石家莊土地使用税標準

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税額計算徵收。土地面積的計算單位為平方米,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不同地區規定不同的幅度税額。各市、縣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把所轄地區的土地劃分為若干等級,在規定的幅度內,確定適用税額標準。根據滬地税地(1996)46號的規定,本市土地等級劃分標準及土地使用税適用税額如下:

一級:每平方米年税額7.50 六級:每平方米年税額 2.50

二級:每平方米年税額 6.50 七級:每平方米年税額 2.00

三級:每平方米年税額 5.50 八級:每平方米年税額 1.00

四級:每平方米年税額 4.50 九級:每平方米年税額 0.50

五級:每平方米年税額 3.50

二、税額計算

土地使用税應納税額的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税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不同等級年適用税額

三、開徵範圍

土地使用税的開徵範圍是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凡在上述範圍內的土地,不論屬於國家所有還是集體所有,都是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徵税對象。

“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市。

“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

“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

“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徵收機關及納税地點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區、縣税務機關征收。

納税單位的總機構不在本市的,其設在本市的分支機構不論是獨立核算或非獨立核算的,均由所在區、縣税務機關征收。

納税單位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都在本市範圍內跨地區設置的,如分支機構是獨立核算的,應分別由總機構和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税務機關分別徵收,如分支機構是非獨立核算的,則由總機構所在地税務機關征收。

構所在地税務機關征收。

通過以上分析,大家對石家莊土地使用税標準一定有了大致的瞭解,税額標準是隨着土地等級劃分而變化的,大家時刻需要注意區域土地劃分的最新政策,如果有變動,那麼税額標準也是隨之變動的,如果需要詳細瞭解相關知識,還需諮詢當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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