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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方可以強拆我的房屋嗎? 屋主不簽字

拆遷方可以強拆我的房屋嗎? 屋主不簽字

一、屋主不簽字,拆遷方可以強拆我的房屋嗎?

屋主不簽字,拆遷方可以強拆我的房屋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屋主不簽字的情況下,拆遷方是不能強拆房屋的,房屋拆遷要先補償後拆遷,強拆房屋要承擔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第三十一條 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徵地糾紛聽證制度是指在土地徵收糾紛中擬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決定,制定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時,主管部門組織聽證,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則,充分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保證其陳述意見、質證和申辯的權利的制度。它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主管部門依職權組織的聽證,一種是申請人申請才組織的聽證。

依職權組織的聽證有:擬定或者修改基準地價;編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擬定或者修改區域性徵地補償標準;制定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需要申請人申請才組織的聽證有:擬定擬徵地項目的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的;擬定非農業建設佔用基本農田方案的。較大數額罰款、責令停止違法勘查或者違法開採行為、吊銷勘查許可證或者採礦許可證等行政處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探礦權、採礦權的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係的;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聽證是失地農民參與徵地審查報批、發表自己意見、瞭解案情的重要途徑,當事人應該重視這項權利,積極地參加,有些地方在徵地時並沒有告知失地農民申請聽證的權利,還有一些地方將申請聽證的權利告知了村委會,而村委會未告知村民徑行做出了不申請聽證的決定,這樣做侵犯了失地農民申請聽證的權利。

綜上所述,如果屋主不簽字,拆遷房也是不能夠強拆的,強拆的一方應當承擔對應的法律責任,但如果是行政拆遷,在補償款全部到位之後,那麼拆遷期限一到即使沒有得到屋主同意的,也可以進行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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