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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地區徵地賠償標準是什麼

農村地區徵地賠償標準是什麼

在農村地區進行徵地的,除了涉及到對土地的賠償外,往往還有對土地上房屋和青苗的賠償,那麼這個具體標準是怎樣的呢?對於被徵地人來講是很重要的內容,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農村地區徵地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農村地區徵地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標準分為農村集體和國有土地二類:

1、農村補償標準,依據我國土地法及土地法實施條例確定。可向當地國土資源部門諮詢。

2、國有土地的標準,參照當地國土部門公佈的不同地類地價確定。

(二)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它的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三)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範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並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十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

二、農村徵地的程序是什麼

(一)告知徵地情況

在徵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徵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在告知後,凡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在擬徵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二)確認徵地調查結果

國土資源部門會同交通、林業部門,對擬徵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着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户和地上附着物產權人、各市動遷辦公室共同確認。

(三)組織徵地聽證

在徵地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對擬徵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四)簽訂徵地補償協議

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補償標準,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個人簽訂徵地補償協議,並將協議作為徵地報件必備件附徵地卷一同上報。

(五)公開徵地批准事項

經依法批准徵收的土地,除涉及國家保密規定等特殊情況外,省國土資源廳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徵地批准事項。縣(市)國土資源部門應按照《徵用土地公告辦法》規定,在被徵地所在村、組公告徵地批准事項。

(六)支付徵地補償安置費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經市、縣政府批准後應按法律規定的時限向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時支付徵地補償安置費用。當地國土資源部門要協同農業、民政等有關部門對被徵地集體組織內部徵地補償安置費用的分配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以上就是對農村地區徵地賠償標準的內容,但願能夠幫助你解開疑惑。在不同的地區,這個賠償標準的具體規定都不太一樣,因此需要根據當地的實際規定來計算賠償數額。如果您對上述問題存在疑問,不妨向本站網站的律師詢問,專業的律師能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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