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徵地拆遷 >土地承包 >

土地租賃合同的違約金怎麼寫?

土地租賃合同的違約金怎麼寫?

一、土地租賃合同的違約金怎麼寫?

土地租賃合同的違約金怎麼寫?

如果對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賠償相應的損失。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違約金具有補償性和懲罰性,但不能超過造成的損失,否則會違背公平原則,成為另一方謀取不正當利益和收入的手段。

2、一旦雙方發生糾紛,對方依照合同約定要求支付違約金時,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違約金數額,一般來説,最高不超過損失的30%。

二、什麼情況下屬於違約

1、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2、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3、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②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③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4、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根據標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5、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6、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依據法律規定,土地租賃合同違約金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對約定違約金和罰款的,或只約定罰款的,只要其金額不超過未履行部分總額的,可將罰款視為違約金處理。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zhengdi/tudichengbao/1p0x1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