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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借款擔保人要還全額嗎

銀行借款擔保人要還全額嗎

銀行借款擔保人要還全額嗎
律師解析:不一定全額還款,要分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
1、一般保證責任:
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保證責任:
當債務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如果有多個擔保人承擔共同擔保責任的話,也有可能有多個擔保人按比例償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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