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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小貸債權轉讓業務怎麼辦理的?

網絡小貸債權轉讓業務怎麼辦理的?

網絡小貸債權轉讓業務怎麼辦理的?

一、網絡小貸債權轉讓業務怎麼辦理的?

(一)小額貸款公司按照規定要求,做好股權變更申請資料的準備。

(二)小額貸款公司向所在縣(區)級人民政府遞交股權變更申請。

(三)所在縣(區)級人民政府進行盡職調查後形成初審意見並提交至所在設區市金融辦。

(四)所在設區市金融辦進行復審並形成複審意見,並將複審通過的申請材料(一正本,兩副本)報省金融辦進行備案,複審未通過的,申請材料退回所在縣政府。

(五)省金融辦對申請材料進行備案審核,如材料符合備案條件則通過備案;如材料不符合備案條件,則將材料退回小額貸款公司所在設區市金融辦。

(六)小額貸款公司憑省金融辦同意備案的文件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變更手續,並將變更後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報各級監管部門備案。

二、債權轉移的成立條件有哪些?

第一、轉讓須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債權的有效存在是的根本前提。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就是轉讓的。這種規定的意義在於防止國家、集體的利益受損。

第二、轉讓的債權須有可讓與性

有四種合同權利不得轉讓:

第一類是依債權性質不得轉讓的,包括基於個人信任關係而發生的債權、以特定身份關係為繼承的債權;

第二類是屬於從權利的債權,從權利依主體權利的移轉而移轉,若將從權利和主體權利分類而單獨轉讓,則為性質上所不允許;

第三類是依合同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

第四類是依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由於債權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小貸公司進行債權轉讓時,需要提前準備好相關材料,債權轉移成立時必須滿足兩個條件,首先需要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其次轉讓的債權必須具備可讓性。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發生的根本前提。簽訂合同過程中,雙方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按照法律規定,不能轉讓的債權都屬於不可轉讓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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