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需要負責公司債務嗎
- 公司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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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況:
其一、公司的董事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需要對公司的債務負責;
其二、不符合上述情況的,公司董事不需要對公司債務負責。
《公司法》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
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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