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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與擔保人可以分開起訴嗎

債務人與擔保人可以分開起訴嗎

可以。保證人和債務人在債務合同中對當事人是承擔連帶責任的話,那麼在起訴的時候,起訴保證人也可以,起訴債務人也可以,因為雙方承擔的責任是連帶的,不管是誰都需要對於債務進行一個清償。所以分開起訴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債務人與擔保人可以分開起訴嗎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66條

因保證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債權人向保證人和被保證人一併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保證人和被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保證合同約定為一般保證,債權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被保證人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債權人僅起訴被保證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證人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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