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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各醫療事故有啥區別?

醫療糾紛各醫療事故有啥區別?

一、 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有啥區別?

醫療糾紛各醫療事故有啥區別?

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的區別主要在於概念不同和法律適用不同。醫療糾紛是指發生在醫療衞生、預防保健、等具有合法資質的醫療企事業法人或機構中,一方認為另一方在提供醫療服務或履行義務時存在過失,造成實際損害後果,應當承擔責任,但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對所爭議事實認識不同、相互爭執、各執己見的情形。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二、遇到醫療事故家屬怎麼辦

第一、醫患雙方協商調解與訴訟方式比較起來,醫患雙方協商和解醫療糾紛的優勢體現在幾個方面。

1、成本低廉、效率較高。協商通常是醫患雙方直接商談,不存在第三方,所以在協商過程中雙方容易找到對醫療行為、醫療結果及其原因認識的分歧點和解決紛爭的關節點,從而快捷地解決爭議,節省雙方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爭議所需要的大量的精力和財力。

2、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彌因醫療糾紛所產生的醫患對立,為醫患雙方提供了相互理解和諒解的機會。

3、有利於節約有限的司法資源,促進社會穩定。然而協商和解醫療糾紛的上述優勢要充分發揮有一個重要的前提,即醫患雙方遵守法律規定,理性地、友好地進行協商。但在現實當中,協商和解醫療糾紛已經成為醫患雙方的無奈,隨着協商和解越來越多,其弊端也日益顯現。

第二、申請衞生行政部門處理當事人申請衞生行政部門處理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受理。醫療機構所在地是直轄市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受理。

第三、向法院提起訴訟向法院提起訴訟是當事人在遇到醫療糾紛是最後的選擇。通過法院對案情的客觀分析與看待,公正的處理醫院與當事人雙方之間的矛盾,這是解決醫療糾紛的最後防線。

對於醫療事故和醫療糾紛的處理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有關法律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辦理的,相關情況是可以認定為民事糾紛事項的,可以根據實際的糾紛情況來對相關事項進行合法的處理,具體情況可以根據實際來進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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