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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費案件的庭前準備工作有什麼?

撫養費案件的庭前準備工作有什麼?

撫養費案件的庭前準備工作有什麼?
撫養費案件的庭前準備工作有什麼?

一、撫養費案件的庭前準備工作有什麼?

開庭前準備一系列的證據以及起訴狀,最常見的證據就是一些證明身份關係的證據,比如是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件,以及户口本等,是否存在撫養關係的證明,自己生活狀況的證據。

具體的如下:

1、證明身份關係的證據,如身份證、户口本等;

2、是否存在血緣關係的證據,如户口本,派出所證明等;

3、是否存在合法收養關係的證據,如收養、送養協議、收養公證、收養登記等;

4、自己生活狀況的證據;

5、被告收入的證據,如工資證明、收入證明等;

6、父母是否已經死亡或父母是否無力撫養的證據,如死亡證明、殘疾證明及收入證明等;

二、計算撫養費要注意什麼問題?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裏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上一項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三、撫養費需要付多久?

1、一般期限:

根據子女成年的含義,原則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週歲為止。如果子女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給付撫育費。也就是16週歲以下,父母必須支付撫養費,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視情況給付,18週歲以上就不再給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況下雖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經濟負擔能力,仍要負擔其撫養費,其停止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讀的;

(3)成年子女確無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撫養費案件開庭3日前用傳票通知當事人,孩子的實際生活需要,父母雙方的經濟條件、負擔能力,孩子生活地的生活水平,這三個方面是計算孩子撫養費時,要考慮的主要問題。給付撫養費有一定的標準,是月總收入或年總收入的20~30%,如果有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增加或減少。

標籤: 案件 庭前 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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