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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預備犯承擔哪些刑事責任?

2021預備犯承擔哪些刑事責任?

一、預備犯承擔哪些刑事責任?

2021預備犯承擔哪些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的規定,對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在一般情況下,由於預備犯僅僅處於犯罪的預備階段,還沒有着手實施犯罪,也沒有造成實際的社會危害結果,其社會危害程度要低於既遂犯,因此,在對預備犯的處罰上可以輕於既遂犯,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但對於個別預備犯情節特別惡劣、主觀惡性嚴重、危險性大的,也可以不予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於預備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則可以依據刑法的規定,免除處罰。

二、犯罪預備必須符合以下特徵:

1、行為人主觀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預備的目的,是為了順利地進行犯罪活動,實現犯罪意圖,體現了預備犯的主觀惡性,這是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主觀依據。

2、行為人已經為實施犯罪進行了準備活動。這種準備活動在法律上主要規定為兩種情況:

(1)為實施犯罪準備工具和物品的行為。準備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殺傷、威脅被害人的各類兇器物品;用以偽造貨幣、票證、文印的各類器具材料;用以掩護犯罪活動、排除障礙物、銷燬罪證的各類工具物品等。準備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製造、修理、改裝、購買、借用、騙取、竊取等。

(2)為達到犯罪目的創造條件的行為.主要指準備工具以外的其他創造條件的行為。如為實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現場、選擇犯罪時機、探聽被害人行蹤、演習犯罪手段和技巧、擬定犯罪實施計劃、尋找犯罪同夥等等。

預備犯一般是為了犯罪而準備工具、製造條件。雖然我國對預備犯也是會作出處罰,但實際並不會像對既遂犯處罰那麼重,往往是從輕或減輕作出處罰,甚至在情節輕微、造成的社會危害不大的情況下,還可以對罪犯免除處罰。不過就算免除處罰了,也會給犯罪分子留下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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