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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處3個月拘役可以緩刑嗎?

判處3個月拘役可以緩刑嗎?

一、判處3個月拘役可以緩刑嗎?

判處3個月拘役可以緩刑嗎?

拘役3個月可以提出執行緩刑的請求,但是該請求需要在法院宣判刑事處罰之前就提出,否則一旦被當庭宣判拘役的刑罰,那麼不管該犯罪分子是否滿足緩刑的執行條件,都依舊需要執行拘役的處罰。

1、拘役3個月適用緩刑。被判處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較輕,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險性。如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對他人採取非法剝奪自由的手段,將其鎖、捆在某一地點,其犯罪行為較輕,但這種行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隨時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對於這類犯罪,可給予拘役的刑事處罰。

2、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罪表現;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二、判緩刑是否就沒事?

犯罪後經法院宣判緩刑,因為是緩期執行刑事處罰,犯罪分子不用在監獄服刑,相當於恢復自由,所以有些人便以為自己已經沒事了。不過,被法院判處緩刑還要遵守緩刑管理規定,違反的將要執行原判刑罰。

首先,被法院判處緩刑,意味着緩期執行刑罰,不用立即執行。

但是,被判處緩刑並不意味着“沒事”,需要接受社區矯正管理,犯罪分子要受以下限制;

1、個人的活動情況,要定期報告;

2、個人的會客情況,要遵守規定;

3、個人的居住情況,包括離開住所或者遷居,都要報經批准。

其次,在緩刑考驗期內的犯罪分子,有以下情況的會被撤銷緩刑:

1、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罪分子又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

2、在緩刑考驗期期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情節嚴重的;

3、在考驗期內違反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

4、在考驗期內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

實踐中,要是緩刑考驗期滿,罪犯沒有再犯新罪或者被發現有漏罪的話,那此時一般原判刑罰就是不再執行了。此時與假釋考驗期滿的情況不同,假釋考驗期滿是視為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之後還是有可能構成累犯的,但被判緩刑的就不會構成累犯。

對於那些可能會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犯罪人員的辯護律師是可以在法院審理案件期間,提交執行緩刑刑事處罰的申請書的,若是該申請被批准,那麼在刑罰執行期間,只要服役人員沒有再次實施違法行為,那麼一般就不會再被要求執行拘役的處罰。

標籤: 拘役 緩刑 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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