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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數罪併罰的情形判刑八個月是拘役嗎?

非數罪併罰的情形判刑八個月是拘役嗎?

一、非數罪併罰的情形判刑八個月是拘役嗎?

非數罪併罰的情形判刑八個月是拘役嗎?

1、非數罪併罰的情形判刑八個月不是拘役

《刑法》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2、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3、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

二、拘役有什麼特點?

拘役是對犯罪分子短期剝奪人身自由,並由公安機關實行就近關押改造的刑罰方法。拘役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五種主刑之一,是介於管制與有期徒刑間的一種較輕的刑罰。拘役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但又必須實行關押的犯罪分子

由於拘役是一種較輕的刑罰方法,它主要適用於那些罪行較輕,但又必須短期剝奪人身自由進行勞動改造的犯罪分子。

(二)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而不是像管制那樣僅是限制被執行人的一定人身自由。

(三)拘役是短期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

拘役雖與刑事拘留、民事拘留、行政拘留一樣短期剝奪被執行人的人身自由,但性質卻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司法拘留是一種司法處分,而拘役則是一種刑罰方法,在性質、適用對象、適用機關、適用依據、適用程序以及適用期限與上述幾種拘留措施都有明顯的區別。

(四)拘役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刑罰方法

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等刑罰在監獄執行。

拘役屬於諸多刑罰之中的一種,法院在審理故意殺人罪、詐騙罪等刑事案件的時候,若是結合相關證據,雖然可以確定特定公民確實犯罪了,但是造成的後果較輕,則可能會判處拘役的處罰。法定拘役的期限為一到六個月,若是適用數罪併罰,則拘役的最高期限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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