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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故意殺人律師是否可以會見嫌疑人

在北京故意殺人律師是否可以會見嫌疑人

一、在北京故意殺人律師是否可以會見嫌疑人?

在北京故意殺人律師是否可以會見嫌疑人

故意殺人案件中,辯護律師可以會見嫌疑人,會見嫌疑人時不會被監聽。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瞭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二、故意殺人案件中辯護律師的職責有哪些?

1、為委託人提供有關法律問題的意見;

2、草擬、審查法律文書;

3、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

4、辦理委託的其他法律事務;

5、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在北京涉嫌故意殺人罪委託律師的費用是多少?

在北京委託律師的費用不是固定的,律師主要根據以下因素收費: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6、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7、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對於涉嫌故意殺人罪的犯罪嫌疑人來講,委託辯護律師做罪輕或無罪辯護時是需要支付律師費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沒有委託辯護律師,但有可能被人民法院判處死刑,辦案部門會給犯罪嫌疑人指定辯護律師。不管案件進展到了哪一程度,律師都有權和犯罪嫌疑人通信或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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