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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的保釋金不夠怎麼辦?

繳納的保釋金不夠怎麼辦?

對於那些犯罪情況不是很嚴重的人是被國家允許在他人交付保釋金之後暫時脱離自由限制的狀態的,但社會上也不是所有犯罪人都能夠有資本將保釋金如數地繳納給國家機關的,下面就讓小編告訴大家,如果繳納的保釋金不夠怎麼辦?

繳納的保釋金不夠怎麼辦?

一、繳納的保釋金不夠怎麼辦?

保釋金不夠是不能夠被保釋的。

保釋金是以金錢換取暫不對犯罪嫌疑人採取限制人身自由強制措施的一種制度,説通俗一點,就是“你現在是犯罪嫌疑人,但我現在不關你,但你要交一點錢,在未定罪之前,你享有被限制的部分人身自由,如果你跑了,保釋金被沒收,如果你規規矩矩,將來保釋金還你”和以後的有罪無罪無關

1、決定沒收保證金的,應當經過嚴格審核後,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沒收保證金決定書》。決定沒收保證金數額的審批權限,與決定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保證金數額的審批權限相同。

2、沒收保證金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在七日以內向犯罪嫌疑人宣讀,並責令其在《沒收保證金決定書》上簽字或者蓋章。

3、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機關應當在七日以內將沒收保證金的決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屬、法定代理人或者單位宣讀,並要求其家屬、法定代理人或者單位的負責人在《沒收保證金決定書》上簽字或者蓋章。其家屬、法定代理人或者單位負責人拒絕簽字或者蓋章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沒收保證金決定書》上註明。

4、公安機關決定沒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證金後,應當及時通知指定銀行將沒收的保證金,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上交國庫。

5、犯罪嫌疑人對沒收保證金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沒收保證金決定書》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議一次。

6、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複議申請書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內作出複議決定。上級公安機關複議後,決定撤銷或者變更沒收保證金決定的,下級公安機關應當執行。

7、責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納保證金的,依照本規定關於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保證金的程序辦理。

綜上所述,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了所有可以被保釋的條件卻發現自己交納的保釋金不夠數額,就沒有辦法順利辦理保釋手續而必須繼續被國家機關限制自由。如果大家對保釋金的問題還有疑惑的,可以諮詢本網站專業的律師來為大家解答問題。

標籤: 繳納 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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