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裁與民事訴訟的區別有哪些?如何理解仲裁與民事訴訟!你好,你問的仲裁與民事訴訟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仲裁,是指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者爭議發生之後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交給第三方做出裁決,爭議雙方有義務執行該裁決,從而解決爭議的法律制度。民事訴訟,就是人民法院在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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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共同之債與連帶之債怎麼區分?1、共同之債雖可準用連帶債務之規定,但這僅是因為給付不可分,而非實質上有連帶關係,因此,當給付變為可分時,即成為可分債務。而連帶債務不問給付可分不可分,當事人之間均為連帶關係;2、共同之債不可部分履行,連帶債務可以部分履行;3、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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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合同之債是依據簽訂合同當事人相互約定而產生的。根據債的發生原因不同,債可以分為法定之債和意定之債。法定之債是依據法律規定而直接發生的債。法定之債包括:侵權行為之債、不當得利之債、無因管理之債和基於締約過失而發生的債。意定之債是指依據當事人的意思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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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是確權之訴確認之訴是指訴的目的僅在於消除當事人之間的爭議,查明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一定的民事法律關係的訴訟。比如,根據《物權法》第33條的權利提起的訴訟就為確權之訴,確認當事人的物權的權利歸屬與內容。這裏的民事法律關係是指原告可能已經受到實際侵害或尚未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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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賃合同怎麼辦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標的物的佔有權、控制、使用權等授予承租人以換取租金或者其他給付的協議。租賃合同的簽訂,首先要合同雙方就租賃物的有關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並以書面的形式記錄下來形成書面合同,必要時可委託專門人員起草以規避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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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合同法中什麼樣的贈予行為屬於諾成法律行為諾成法律行為,是指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在我國,贈與行為不屬於諾成法律行為,而屬於實踐法律行為,贈與合同只有在交付贈與物後才能成立,在交付之前贈與人可以撤贈與。但是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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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譽權侵權人找不到了還能起訴嗎公民的名譽權被侵犯,即便找不到侵犯人,找不到被告也可以起訴。但要向法院提供被告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法院立案後,在找不到被告的情況下,可以公告送達傳票及判決書等。只要證據確鑿,知道對方的真實姓名及身份證號就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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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當得利之債怎麼處理因為各種原因,產生了不當得利之債時,不當得利之債怎麼處理呢?也就是説不當得利的法律效力該怎麼樣的。1、受益人為善意,即不知情,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時不知道沒用合法根據,其返還利益的範圍僅以現存的利益為限,如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負返還義務。現存利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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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購銷合同購銷合同,是指一方將貨物的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轉移給對方,對方支付價款的協議。購銷合同包括供應、採購、預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等形式。供應合同是組織間為落實國家的物資分配計劃所簽訂的合同。採購合同是商業、工業或其他經濟組織為了生產或經營,採購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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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是侵權之訴還是違約之訴財產損害賠償既可能是侵權之訴也可能是違約之訴。在侵權法和合同法中都有損害賠償的規定,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的最基本的形式都是損害賠償。《物權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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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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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分之債、連帶之債、共同之債三者的內涵和外延是什麼?不可分之債和連帶之債、共同之債的區別有哪些?本站小編整理了三者的相關法律知識,請閲讀下面的文章進行了解。不可分之債、連帶之債、共同之債的內涵和外延因共同之債與不可分之債在對外關係的上是相同的,因此,只要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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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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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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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居關係效力同居關係效力:1、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屬於私人之間自我約束的關係,法律上不予承認,不予強制保護。2、事實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而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情形。法律確定事實婚姻是為了解決因當時婚姻登記制度不健全而形成的歷史問題。只是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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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是按份之債按份之債與連帶之債的異同按份之債是指債權人或者債務人為兩人以上,標的可分,債權人可以按份享有債權或者是債務人可以按份負擔債務,與連帶之債的相同體現在一方當事人都在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體現在按份之債債務人只需要承擔自己的份額的債務,連帶之債的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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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之債與侵權之債有哪些區別?侵權之債是基於侵權行為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如:你打傷別人,侵犯他人的健康權,你必須賠償其醫療費等各種損失,這種債就是侵權之債。侵權之債多是法定之債。合同之債是基於合同或約定產出的債權債務關係。如:你和他人簽訂買賣合同,買賣雙方均負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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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共同之債是連帶之債嗎?不是,共同之債與連帶債務二者在效力上並不完全相同,它們的區別是:1、共同之債雖可準用連帶債務之規定,但這僅是因為給付不可分,而非實質上有連帶關係,因此,當給付變為可分時,即成為可分債務。而連帶債務不問給付可分不可分,當事人之間均為連帶關係;2、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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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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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是侵權之訴還是違約之訴財產損害賠償既可能是侵權之訴也可能是違約之訴。在侵權法和合同法中都有損害賠償的規定,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的最基本的形式都是損害賠償。《物權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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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分之債和連帶之債、共同之債的區別有:(一)劃分標準不同。(二)形成原因不同。(三)履行的方式和原因不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條,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並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願意加入債務,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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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籤合同之前要看開發商的哪些證件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些開發商在對外銷售商品房時,五證並不齊全,但由於價格較低,很多購房者都會忽視查看五證。要知道沒有五證,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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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按份之債連帶之債有相同點嗎?相同點是一方當事人均為兩個或兩個以上。連帶之債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債權人或債務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額享有債權和承擔債務;連帶之債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債權人或債務人,對外享有連帶債權或負有連帶債務。不同點:1.除法律有特別規定或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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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人之危合同法中有什麼規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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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是侵權之訴還是違約之訴財產損害賠償既可能是侵權之訴也可能是違約之訴。在侵權法和合同法中都有損害賠償的規定,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的最基本的形式都是損害賠償。《物權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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