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買賣彈藥怎麼判《刑法》第126條依法被指定、確定的槍支製造企業、銷售企業,違反槍支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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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場所外就是公共場合,在公共場合是禁止喧譁打鬧的以及做一些危險的事情,這些行為是很可能導致其他人受傷,這樣就存在公共安全隱患。根據規定,公共場所管理者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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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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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為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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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武器、彈藥怎樣懲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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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行為構成非法運輸彈藥罪。立案標準是,個人或者單位非法運輸軍用子彈十發以上、氣槍鉛彈五百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一百發以上的,構成非法運輸彈藥罪,應予立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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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武器、彈藥會怎樣懲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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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制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個人或者單位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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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刑法非法攜帶彈藥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的判罪標準怎樣的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爆炸物進入公共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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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武器、彈藥該怎麼懲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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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解析:非法攜帶彈藥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的處罰量刑,主要是:1、一般情況下,行為人非法攜帶彈藥,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2、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管理活動,以及公民的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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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即可構成本罪的主體。依據刑法總則的規定,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雖然此款排除了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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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非法攜帶彈藥危及公共安全罪處罰標準是什麼?非法攜帶彈藥危及公共安全罪處罰標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條【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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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武器、彈藥如何量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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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新刑法對非法攜帶彈藥危及公共安全罪的處罰標準?新刑法對非法攜帶彈藥危及公共安全罪的處罰標準,是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條【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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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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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持有彈藥立案標準非法持有彈藥立案標準是: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一支的;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它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二十發以上,氣槍鉛彈一千發以上或者其它非軍用子彈二百發以上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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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藏彈藥,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買賣、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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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審理非法制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制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已於2009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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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武器、彈藥怎樣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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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體要件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3款的規定,單位也可成為本罪主體。單位非法從事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活動,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應按本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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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爆炸物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
- 26807
-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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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構成,非法運輸彈藥罪是故意犯罪。如果行為人確實不知其所攜帶、運輸、郵寄的貨物、物品中藏匿有武器、彈藥的,不構成本罪。《刑法》規定,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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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如何判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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