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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的概念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違背受託義務,擅自運用客户資金或者其他委託、信託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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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認定(一)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罪與非罪的界限正確認定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必須劃清其與一般違法行為的界限,在認定中,應該注意以下三點:第一、由於經濟活動中存在一定風險的客觀使然,若行為主體所實施的行為是在法規、章程規定的範圍之內,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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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的量刑標準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違背受託義務,擅自運用客户資金或者其他委託、信託的財產,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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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的立案標準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違背受託義務,擅自運用客户資金或者其他委託、信託的財產,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擅自運用客户資金或者其他委託、信託的財產數額在三十萬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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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的概念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違背受託義務,擅自運用客户資金或者其他委託、信託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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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量刑標準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操縱上市公司從事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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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的概念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違背受託義務,擅自運用客户資金或者其他委託、信託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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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量刑標準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操縱上市公司從事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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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量刑標準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操縱上市公司從事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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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的立案標準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違背受託義務,擅自運用客户資金或者其他委託、信託的財產,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擅自運用客户資金或者其他委託、信託的財產數額在三十萬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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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的認定一、劃清本罪與非罪的界限背信運用受託財產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如使客户財產損失重大、金融秩序混亂、多次擅自運用受託財產、曾受行政處罰而又擅自運用客户財產的等,構成本罪;未達嚴重程度,則不成立犯罪。二、劃清與挪用資金罪、挪用公款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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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的概念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違背受託義務,擅自運用客户資金或者其他委託、信託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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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的法條內容是怎樣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操縱上市公司從事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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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的量刑標準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違背受託義務,擅自運用客户資金或者其他委託、信託的財產,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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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量刑標準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操縱上市公司從事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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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認定(一)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罪與非罪的界限正確認定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必須劃清其與一般違法行為的界限,在認定中,應該注意以下三點:第一、由於經濟活動中存在一定風險的客觀使然,若行為主體所實施的行為是在法規、章程規定的範圍之內,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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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量刑標準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操縱上市公司從事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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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構成要件1、侵犯的客體:是上市公司及其股東的合法權益和證券市場的管理秩序。2、客觀方面:表現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操縱上市公司從事不正當、不公平的關聯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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