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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勞動仲裁裁決事項能起訴嗎?

不服勞動仲裁裁決事項能起訴嗎?

一、不服勞動仲裁裁決事項能起訴嗎?

不服勞動仲裁裁決事項能起訴嗎?

可以直接提起勞動訴訟。勞動爭議仲裁是仲裁製度中的一種,旨在解決勞動糾紛。勞動爭議仲裁既具有仲裁製度共有的某些特徵,同時又有自己的特殊性。對勞動仲裁不服到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起訴需要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需要攜帶起訴狀、身份證、仲裁裁決書等材料。

對勞動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訴,勞動者不服勞動仲裁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前置。

二、勞動仲裁申請要什麼材料?

(一)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

(二)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勞動仲裁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三)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複印件;

(四)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如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其工商註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地等情況);如被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地址、聯繫電話等。

不服勞動仲裁裁決事項可以起訴,申請勞動仲裁時,需要提供勞動仲裁申請書,勞動者的身份證明材料,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勞動者的身份證明材料可以是本人的身份證、户口本。勞動合同,工資條,社會保險的繳納憑證,可以作為建立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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