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損害賠償 >其他侵權 >

故意毀壞財物立案數額是多少?

故意毀壞財物立案數額是多少?

一、故意毀壞財物立案數額是多少?

故意毀壞財物立案數額是多少?

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需要立案處理,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不屬於自己所有的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的行為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其行為目的不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而是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本罪侵害的客體為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客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毀滅或者損壞不屬於自己所有的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毀壞他人財物構成什麼罪?

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因此,是否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是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一般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會有如下幾種情況:

第一就是不構成犯罪。是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小、情節較輕的,則屬一般的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49條的規定拘留、罰款。”

那麼第二,這構成刑事犯罪。是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嚴重”或“數額較大”那麼他就構成了犯罪。那麼這裏的“情節嚴重”,一般是指毀了或損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了或損壞公私財物手段特別惡劣的;出於嫁禍於人的動機等。“數額較大”一般是一萬以上不滿五萬;“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如果構成犯罪,則涉嫌的是故意毀壞財物罪。

故意毀壞財物立案數額是五千元,故意損壞他人財物達到一定數額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即立案標準是五千元,涉案金額在五千元以上,可以按照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罪追究刑事責任;涉案金額在五千元以下,不構成犯罪,但是要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sunhai/qitaqinquan/8zxzn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