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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屬於什麼案件?

高空墜物屬於什麼案件?

一、高空墜物屬於什麼案件?

高空墜物屬於什麼案件?

關於高空墜物一般是屬於民事案件,構成故意傷害的構成刑事案件,砸死人了就是過失殺人罪,砸傷了人就是過失傷害罪。砸壞了東西就是經濟賠償。什麼都沒有砸到,只要證明不是故意的就是批評教育,證明是故意的行為,但是沒有造成後果較真的話最高就是行政拘留

高空墜物致人損害案件的歸責原則應當是無過錯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基於法律的特別規定,加害人對其行為造成的損害沒有過錯也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在高空墜物案件中採用無過錯原則有利於保護受害者的權益,促進案件的順利開展。雖然會牽涉到無辜的業主參與到訴訟中去,但是通過其他業主的行為能夠更好更快地推動案件的進展,有助於及時發現加害人。

其他業主也並不是直接對受害人進行賠償,而是在不能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時候才承擔補償責任。他們可以通過積極地尋找線索發現加害人,或者用證據證明自己當時不在現場或墜落物與自身無關而免予承擔責任。

二、高空墜物責任如何進行認定?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綜上所述,發生高空墜物傷人或者損害財物的案件,公安機關會介入調查並依法作出判斷,如果不存在行為人主觀故意,則通常情況下屬於民事案件,但是如果涉嫌主觀故意的,需要依法追究行為人的相關刑事責任。具體需要根據實際來進行認定的,應當根據造成的影響和後果來進行認定。

標籤: 案件 墜物 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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