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應該承擔多大的責任 孩子在學校打架出事
- 學校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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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學校打架,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一般是父母承擔侵權責任。也就是説孩子在學校打架給他人造成傷害的,家長要對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要賠償受害者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一系列費用。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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