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變更籤訂補充協議後對方違約怎麼辦
- 税務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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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率變更籤訂補充協議後對方違約怎麼辦?
税率變更籤訂補充協議後對方違約的,可以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不履行補充協議違約責任糾紛的訴訟材料有哪些?
1、民事起訴書。
2、主要證據材料複印件。
3、原告身份證複印件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法定(指定)代理人代為起訴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及與原告關係的證明材料複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沒有身份證的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三、不履行補充協議違約責任糾紛的起訴書應載明哪些內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四、不履行補充協議違約責任糾紛的訴訟費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税率變更不是合同當事人可以決定的,是國家税務部門決定的,根據合同履行的具體情況,在税率發生變更後,合同當事人經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符合法律規定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應盡義務,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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