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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可以既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又要違約金麼

原告可以既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又要違約金麼

原告可以既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又要違約金麼
律師解析:原告能既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又要違約金,但僅有遲延履行的情況出現時才同時適用。履行遲延在廣義上包括包括給付遲延(債務人的遲延)和受領遲延(債權人的遲延),狹義上是指債務人的給付遲延。如果不具有上述情形的,則繼續履行合同和違約金只能擇一使用。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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