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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合同糾紛哪裏處理?

一般合同糾紛哪裏處理?

一般合同糾紛哪裏處理?

一、一般合同糾紛哪裏處理?

雙方協商或者是到當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處理。對於合同糾紛,根據合同糾紛的類型不同以及所選擇的調解手段不同所歸屬的調解部門也是有所區別的,不僅如此這往往很有可能會導致調解的結果也會出現巨大的差別,為了能夠提高自己的成功率,可以選擇聘請專業的辯護律師來處理。

二、哪個部門可以調解合同糾紛?

1、人民調解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

2、 仲裁調解部門主要是仲裁機構,合同當事人在發生糾紛時,在仲裁機構主持下,根據自願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達成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

3、 法院調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達成協議,經人民法院認可後,終結訴訟程序的活動。

三、民事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1、和解:糾紛當事人就民事糾紛自行協商並達成協議,從而消滅爭議。

2、調解:由第三方(調解組織)就糾紛對雙方當時人進行調停、説和,從而解決糾紛。調解達成的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但是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類似於合同,對雙方都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3、仲裁:財產糾紛雙方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委員會予以裁決。仲裁機構的性質為民間的組織,但是其所作裁決書具有法律約束力,並且具有強制執行力。

4、民事訴訟:通過人民法院在平等主體之間行使國家審判權,解決平等主體之間民事權利義務糾紛。

和解是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沒有第三方介入,為私力救濟。調解、仲裁中介入的是第三方社會組織(調解委員會或仲裁機構),為社會救濟。民事訴訟中介入的是國家審判機關,為公立救濟。

通常來説合同糾紛屬於非常典型的民事糾紛的類型。如果雙方能夠通過協商的方式達成一致意見的,就不需要起訴處理了,並且雙方需要簽署一份和解協議書,避免後續出現不必要的法律糾紛,但是如果協商不成的,就只能走法律的途徑了。

標籤: 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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