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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政府採購合同需要公告?

什麼樣的政府採購合同需要公告?

什麼樣的政府採購合同需要公告?
律師解析:1、政府部門應當將項目採購完成後採購人與供應商簽訂的採購合同予以公開,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的內容除外。
2、政府採購合同需要發公告。採購合同的公開,有利於進一步提高政府採購信息透明度,強化公眾對政府採購結果的監督。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
採購人應當自政府採購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政府採購合同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但政府採購合同中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的內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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