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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鑑定要多久才去做勞動能力鑑定

申請鑑定要多久才去做勞動能力鑑定

申請鑑定要多久才去做勞動能力鑑定
律師解析:申請鑑定後,去做勞動能力鑑定的時間並沒有具體的規定。勞動能力鑑定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需要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後,進行審核後,會通知鑑定的具體時間。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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