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意外險的賠償範圍 社保糾紛律師解答 關注:1.55W次 意外險即意外傷害保險,是指以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或殘疾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目前市面常見的意外傷害保險有:綜合意外險、交通意外險、旅遊意外險。《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標籤: 勞動糾紛 意外險 賠償 社保糾紛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laodongjieda/jiufenlvshi/oj8d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