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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拒絕撫養書怎麼寫?

父母拒絕撫養書怎麼寫?

為人父母不僅是賺錢養家、承擔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更重要的是將孩子撫養成人,教他們做人的道理。這不僅僅是法律規定的義務,更重要的是對子女未來着想,父母雙方不能用任何藉口拒絕撫養孩子,所以拒絕撫養書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下面就讓本站網帶大家一起了解一下相關知識。

父母拒絕撫養書怎麼寫?

拒絕撫養書怎麼寫?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庭審結果,由母親撫養孩子,父親給付撫養費400元

針對夫妻倆互相推諉的行為,承辦法官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並且多次給兩人做調解工作。最後,孩子的母親王女士同意撫養孩子。庭審後,在法庭的主持下王女士將孩子領走。後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孩子歸女方撫養,男方每月給付孩子撫養費400元。

夫妻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怎樣確定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在這裏,工資總額應包括工資、較固定的獎金等。(不能只憑工資單的數額確定總額。對於那些有虛報、瞞報,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調查,以此來確定數目。)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點相同。(這一點全國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門發佈的《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對於存在特殊情況的,如私營企業主,子女殘疾的,應適當考慮增加或減少;應以子女的實際生活需要為準線。

由此可見,以任何理由拒絕撫養子女都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因為父母撫養孩子不僅僅是法律規定的職責義務,也是出於人道主義的要求。同樣,拒絕撫養書也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既然選擇把孩子生下來,就必須承擔起做父母的撫養義務,讓子女能夠健康成長,給他們一個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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