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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收養手續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辦理收養手續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我國,要想成立合法的收養關係的話,則首先需要當事人滿足《民法典》中規定的收養條件,其次就是要辦理收養手續了。此時肯定需要當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那麼辦理收養手續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辦理收養手續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收養關係當事人願意訂立收養協議的,可以訂立收養協議。收養關係當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辦理收養手續都需什麼材料,因收養情況的不同,提交的材料也不同。

一、辦理收養手續需帶的材料——收養社會福利院棄嬰所需材料

1、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户口簿、結婚證書;

2、夫妻雙方提出書面申請;

3、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有無撫養教育被收養人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4、收養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子女情況的證明;

5、收養人(雙方)健康檢查證明;

6、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單身免冠二寸照片各一張,合影二寸照片一張;

7、在縣級以上報紙刊登《公告》;

8、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應當書面委託另一方辦理登記手續,委託書經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證明或者經過公證。

二、辦理收養手續需帶的材料——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需要的證明材料

1、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户口簿、結婚證書;

2、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有無子女、有無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證明;

3、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4、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是否有子女情況證明;

5、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當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應當書面委託另一方辦理登記手續,委託書應當經過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證明或者經過公證機關公證。

三、辦理收養手續需帶的材料——收養社會棄嬰需要的證明材料

1、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户口簿、結婚證書;

2、夫妻雙方提出書面申請;

3、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有無子女情況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4、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證明;

5、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證明(附撿拾經過,撿拾經過須有兩人證明);

6、收養人雙方健康體檢證明;

7、在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公告》;

8、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當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應當書面委託另一方辦理登記手續,委託書應當經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證明或者經過公證機關公證;

9、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單身免冠二寸照片各一張,合影二寸照片二張。

上述就是對辦理收養手續提供的材料介紹。因為各個地區行政辦理的手續多多少少還是有差異的,建議前去辦理辦理收養手續的人還是事先諮詢一下需要哪些材料,以避免後顧之憂,為順利辦好手續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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