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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離婚書聲明人簽名是什麼

申請離婚書聲明人簽名是什麼

申請離婚書聲明人簽名是夫妻雙方的簽名。夫妻協議離婚具體程序為:
夫妻雙方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結婚證、户口本等材料;
(一)夫妻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説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説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二)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做監督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三)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四)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
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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