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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怎麼離婚的

哺乳期怎麼離婚的

哺乳期怎麼離婚的
律師解析:哺乳期離婚的的方式:一般來説,夫妻可先訂立離婚協議,然後一同前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過三十天冷靜期,即可領取離婚證。若不滿足協議離法定條件的,當事人可向法院起訴離婚,且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等情形外,男方不得提出離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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