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用償還離婚前的債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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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是需要償還離婚之前的債務的,但前提條件必須是離婚之前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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